第一卷:沪上惊变,骨肉离散(1-400章 第0584章 博览会上的另一张脸

穿越小说推荐各位书友阅读:玉佩牵缘:真假千金沪上行第一卷:沪上惊变,骨肉离散(1-400章 第0584章 博览会上的另一张脸
(穿越小说 www.kk169.la)    江南绣艺博览会的开幕时辰定在上午九点,但阿贝七点就到了。

    不是她积极。是她一夜没睡着。周老板借她的那件衣服就挂在床头,月光从阁楼的小窗照进来,把衣服的影子投在墙上,像另一个人站在她床边。她翻来覆去地看那个影子,翻到半夜索性坐起来,对着墙上的影子说话。说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,大概是些“别怕”“别丢人”“别让人看出来你是乡下姑娘”之类的废话。说到最后她把自己说笑了——一件衣服的影子而已,又不是神仙,拜它有什么用。

    但此刻她站在博览会展厅门口,觉得那件衣服确实有神仙的法力。这是一件墨绿色暗花缎的倒大袖旗袍,滚着极细的香槟色绲边,立领不高不低,刚好卡在她下巴下方两指的位置,逼她把脖子挺得笔直。周老板说这件衣服是二十年前沪上最时兴的款式,现在穿出去也不算过时——沪上的时尚是转圈的,二十年转一圈,转回来就叫复古。阿贝不懂什么叫复古,她只知道自己穿上这件旗袍之后,走路不敢迈大步,笑不敢露牙齿,连呼吸都自动调成了浅档。她想,这大概就是沪上女人厉害的地方——不是衣服束缚了人,是人主动钻进衣服里,然后告诉全世界,这是我选的。

    “紧张?”周老板站在她旁边,也在整理自己的衣襟。她今天穿的是一件藏青色暗纹旗袍,料子比阿贝那件素净,但剪裁更考究,一看就是老师傅的手艺。她的发型也换了,不再是平时随意挽的道姑髻,而是梳了一个光洁的低髻,簪了一根银簪子。阿贝盯着那根簪子看了半天,心想,周老板年轻时候肯定是个美人。现在也是,只是美得比较凶。

    “有一点。”阿贝老实承认。

    “紧张就对了。”周老板说,“不紧张的绣娘不是好绣娘。我当年第一次参展的时候,紧张得把展品名字报错了,把《百鸟朝凤》说成了《百凤朝鸟》。底下哄堂大笑。我当时想找个地缝钻进去,但展厅铺的是洋灰地,无缝可钻。后来我就站在台上等他们笑完,然后说了一句话——‘凤也好,鸟也好,能飞的就是好的。’”她转头看阿贝,“你知道台下怎么着?”

    “怎么着?”

    “他们不笑了。”周老板说,“沪上这个地方,你越怕,他们越笑你。你不怕了,他们就怕你。”

    阿贝把这句话在心里嚼了三遍,跟着周老板走进了展厅。

    展厅比她想象的大得多。原本她以为就是几间屋子打通了摆几张桌子,但她看到的是一座真正的洋楼——穹顶有三层楼高,悬着水晶吊灯,灯光打在打过蜡的柚木地板上,反射出一层蜜糖色的光。展厅被分割成几十个小隔间,每个隔间挂着一块木牌,上面写着参展绣坊的名字和编号。锦霞庄的位置在展厅东侧,编号第17号,不算最显眼,但也绝不偏僻——周老板说这个位置是宋先生特意调的,原来给的是角落,宋先生看完《水乡晨雾》之后亲自把编号牌从第41号换到了第17号。

    阿贝听到“第41号”的时候心里一惊。41在江南是个不吉利的数字,“41”就是“死要”。她养父每次出海前都要念叨一句“不走41道”,意思是避开不吉利的航线。她自己倒不在意这个——她在江南水乡长大,渔民的忌讳她知道的不下百条,但她一条都不信。养母说得对,她天生是个“破忌”的命——被遗弃没死,就是破了死忌;被收养没饿死,就是破了穷忌;来沪上没淹死在苏州河里,就是破了水忌。一个破忌的人,有什么好怕的?

    但此刻她站在这间洋楼的穹顶下,心里还是有点发毛。不是因为展厅有多气派,而是因为展厅里的人。现在还不到开幕时间,但各绣坊的人都已经到齐了。阿贝放眼望去,每一个隔间里都站着一个“周老板”——不是真的周老板,而是那种神情,那种姿态:脊背挺直,下巴微收,双手交叠在腹前,目光平静而锐利,不东张西望,不交头接耳。她们穿的衣服颜色各异,但款式出奇一致——全是改良旗袍,全是暗花缎面,全是恰到好处的滚边。阿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墨绿色旗袍,忽然觉得自己不是穿了一件衣服,而是穿了一套密码。这套密码在江南没用,在沪上却通行无阻。谁能读懂这套密码,谁就是“自己人”。

    而她,至少在接下来的几个时辰里,要假装自己也是。

    上午九点整,开幕钟声敲响。不是钟,是主展厅门口那架西洋座钟,报时的声音很沉,像有人在水底敲了一口钟。钟声落后,一个穿西装戴金边眼镜的男人走上主展台——正是宋先生。他清了清嗓子,用那种半沪语半官话的腔调介绍了本次博览会的宗旨,什么“发扬国粹”“促进交流”“融汇中西”,阿贝一句都没听进去。她的眼睛一直在扫展厅入口,不知道为什么,她总觉得今天会发生什么事。不是坏事,也不是好事,就是一件她不知道的事。这种感觉以前在江南也有过——每次台风要来之前,她的左眼皮会跳三下,跳完第二天准变天。今天眼皮没跳,但心跳得比平时快,不是紧张,是预警。

    她的预警从来没错过。

    上午十点半,展厅正式对公众开放。参观的人潮涌进来,像苏州河开闸放水。有穿西装的洋行买办,有穿长衫的老派绅士,有挎着相机的记者,有挽着丈夫手臂的阔太太,还有成群结队的学生——女生穿蓝布衫黑裙,男生穿立领学生装,叽叽喳喳地从这个隔间跑到那个隔间,拿着小本子记个不停。阿贝站在自己的展位前,像一棵被钉在地上的树,有人来看她的《水乡晨雾》,她就结结巴巴地解释针法;没人看的时候,她就盯着画上那片雾发呆。宋先生把她的作品挂在了展位最中间的位置,旁边贴了一张小小的卡片,上面印着——“《水乡晨雾》·阿贝(锦霞庄)”。她每次看到自己的名字印在那张卡片上,都觉得很陌生,好像“阿贝”不是她,是另一个人,一个比她更勇敢、更幸运、更配得上这幅作品的人。

    “这幅绣品是你的?”

    一个声音从她身侧传来。女人的声音,不年轻,但保养得极好,每个字都像在舌尖上滚过一圈才放出来,圆润而不失分量。阿贝转过身,看到一位穿绛紫色旗袍的妇人正站在《水乡晨雾》前,手里握着一柄檀香扇,扇子没打开,只是轻轻点在手心里。妇人身后跟着两个年轻女子,都穿着素色旗袍,姿态恭敬,显然是随从。

    阿贝一眼就注意到了她的手指——拇指内侧有一层薄薄的茧,位置跟她养母手上的茧一模一样。那是常年握绣针磨出来的痕迹。这位夫人是行家。

    “是我绣的。”阿贝努力让自己的沪语听起来不那么像外地人。但“绣”字的音调还是高了一度,露出破绽。

    妇人没有在意她的口音。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那幅绣品。她先看的是雾——那片被阿贝用五种破线法层层铺叠的晨雾;然后看水——那汪用了十一种蓝色丝线的河面;最后看船——那只停在画面右下角的乌篷船,船头站着一个极小的人影,只有三根针的距离高,但看得出是个女人,怀里抱着什么,面朝远方。

    “这只船,”夫人忽然开口,“它为什么不往河中央划?”

    阿贝愣了一下。这个问题她没准备。之前所有的观众问的都是技术问题——“你怎么把丝线劈成六十四股的?”“这幅绣了多久?”“你是哪个绣坊的?”从来没有人问过她:这只船为什么不往河中央划。

    “因为划船的人在等。”阿贝听见自己的声音从嗓子里发出来,比平时低,比平时稳。

    “等什么?”

    “等雾散。雾散了,她就能看见对岸的人了。”

    夫人沉默了片刻,终于把目光从绣品上移开,落在阿贝脸上。她的眼睛是深褐色的,眼尾有细密的纹路,但不显老,反而像旧绸缎上的自然褶痕,每一道都恰到好处。她看着阿贝,看了很久,久到阿贝以为自己脸上沾了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阿贝。”

    “本名?”

    又是这个问题。阿贝的心跳加快了半拍,但脸上没有表情变化。她跟周老板学了三个月,学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:不想回答的问题,用笑容挡回去。“阿贝就是我的名字。”

    夫人没有追问,只是微微颔首,像是对这个敷衍的答案表示了某种程度的接受。她打开檀香扇,轻轻摇了摇,转身正要离开,脚步却又顿住了。

    “你的针法跟谁学的?”

    “我娘。”阿贝说。这是真话。养母也是娘。

    “你娘姓什么?”

    “姓徐。”

    夫人的扇子停了大约半秒,然后继续摇。“徐娘半老那个徐?”

    “双人徐。”

    夫人轻轻笑了一下,是一种很淡的笑,淡到阿贝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。“双人徐好。双人是两个人,不孤单。”她说完这句话,便携着两位随从转身离去,消失在人群中。她走路没有声音——不是脚步轻,是那种被裹脚布缠过又放开的脚,走起路来带着一种特殊的韵律,脚跟先着地,脚尖再缓缓落下,像在走一条只有她自己看得见的线。

    阿贝目送她离开,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。她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位夫人。不是在沪上,是在更早之前,早到她还不记事的年纪。但她很快就把这个念头掐灭了——她从小在江南水乡长大,怎么可能见过沪上的阔太太?

    她不知道,就在她低头整理展台的时候,展厅对面,另一张几乎跟她一模一样的脸,正穿过人群朝她走来。

    莫晓莹莹今天是被人硬拉来的。

    说“硬拉”也不准确。齐啸云的原话是:“有个绣艺博览会,据说今年水平极高,金奖候选有一幅绣江南晨雾的。你以前不是学过刺绣吗?去看看吧,散散心。”她本来不想来——这段时间家里的事情太多,管家突然回来,带来父亲还活着的消息,她的整个世界观都被翻了一遍,实在没有闲心看什么博览会。但齐啸云执意要带她出门,说她连日闷在家里,脸色不好,该出来透透气。她拗不过他,就换了件衣服跟来了。

    她穿的是素色旗袍,月白色暗纹,滚着银灰绲边。头发简单盘了个低髻,没戴首饰,只在腕上套了一只细银镯——那是母亲年轻时戴过的旧物件,内侧刻着两个字:“平安”。她不习惯穿金戴银。从小在贫民窟长大,她和母亲的所有首饰都是假的——铜镀银的耳环戴久了耳洞会发绿,上了漆的木头簪子沾水就掉色。后来齐家暗中接济,日子好过了一些,但她养成了习惯——越贵重的东西越不往身上戴,因为怕弄丢。丢了一样,就等于丢了母亲省吃俭用攒出来的一段日子。

    此刻她挽着齐啸云的手臂走进展厅,人潮和灯光同时涌过来,她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。齐啸云侧头看她:“怎么了?”“没怎么,人多,有点头晕。”她嘴上这么说,心里却知道不是人多的问题。今天从出门起她就心神不宁,左眼一直在跳,跳得她心烦意乱。她是不信这些东西的——但上次眼皮跳得这么厉害,是母亲病倒的前一天。

    “你要是不舒服,我们逛一圈就回去。”齐啸云的声音很温和。他今天穿了一身浅灰色西装,没有打领带,衬衫领口微微敞开,看起来像是刚从公司出来就被她拉来当陪客。事实上被拉的人是她。齐啸云对绣艺没什么兴趣,但他对“让她出门”这件事很执着。

    莹莹点了点头,跟着他的步伐往展厅深处走。她确实学过刺绣——母亲教的。母亲的女红是当年沪上出了名的好,绣的花能招蜂引蝶,绣的鸟能让人听见叫声。可惜母亲的手艺没能传下来,因为绣花太慢,赚不了快钱,养不活两个人。她十二岁那年,母亲把绣架收进了床底,再也没拿出来过。从那以后,她改学速记和打字——双手从绣针换成了键盘。

    但眼睛还记得。她的眼睛被母亲训练过十年,分辨针脚的能力比任何人都强。此刻她走在展厅里,目光扫过两旁的绣品,心里不自觉地给每一幅打分——这件滚针太粗,那件套针没过渡好,这件颜色太怯,那件构图太散。她在心里跟母亲对话,像她还在的时候那样。

    然后她的脚步停住了。

    她停在了一个展位前。不是什么特别显眼的展位,位置不算最好,布置不算最华丽,但她就是停下来了,因为她看到了一片雾。那片雾绣在一块大约三尺见方的素缎上,不是她见过的任何一种绣雾的针法。传统的雾是用单色丝线平铺,靠虚实对比来表现浓淡;但这片雾不一样——它是分层的,最底层透光,第二层半透,第三层朦胧,第四层若有若无,最上面一层干脆什么都没绣,只留着素缎本身的白,却成了全画雾最浓的地方。这是在她母亲所有的针法之外,一个绣娘完全凭着自己的领悟力,重新发明了一遍雾。

    “这幅好。”她轻声说。

    齐啸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,也停住了。“确实好。这幅叫什么?”

    “《水乡晨雾》。”莹莹看了一眼旁边的卡片,“作者叫阿贝。锦霞庄的。”

    “阿贝?这个名字很特别。”

    莹莹没有接话。她的目光从卡片移开,落在展位前那个穿墨绿色旗袍的女孩身上。女孩背对着她,正低头整理展台,身形纤细但肩背挺直,手腕的动作有一种粗糙的利落——不是沪上绣娘那种被规矩打磨过的利落,是另一种,是在风里浪里练出来的、带着野劲的稳当。她发间的簪子大概是街上随手买的便宜货,不像她身上那件旗袍那般考究。

    女孩转过身来。

    莹莹看到了她的脸。

    那张脸跟自己一模一样。不是相似,不是形似,是一模一样。眉骨的弧度,鼻梁的高度,嘴角微微下垂的角度,甚至连左眉尾那颗极小的痣的位置——都分毫不差。像照镜子。

    莹莹的手忽然空了。不是齐啸云松开了她,是她松开了齐啸云。她的右手原本端着一杯刚在门口买的桂花茶,茶杯从她指间滑落,“啪”的一声碎在大理石地面上,茶水溅湿了她的鞋面。她没低头,没去看地上的碎片,周围的参观者投来目光,齐啸云在她耳边问她怎么了,她都听见了,但她的身体不属于她了。她被钉在那张脸上,动不了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阿贝也看到了她。

    阿贝手上的动作停了——她正把一枚掉落的珠针别回展板,手指停在半空中,像被什么东西冻住了。她看着对面这个穿月白旗袍的女孩,看着她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脸,看着她脚边摔碎的茶杯,看着她眼眶里正在迅速积聚的泪光,然后她感觉自己右眼皮猛地跳了一下。不,不是右眼。是左胸。是藏在衣襟里面的那半块玉佩,忽然变得滚烫。

    两个女孩隔着展厅的人群无声对望,隔着一地碎瓷片和泼洒的茶水。水晶吊灯的光落在她们两人同样弧度的颧骨上,落在她们左眉同样位置的小痣上,落在她们不自知的、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下颌线条上。展厅里人声鼎沸,但她俩之间的这几尺距离,安静得像一个被抽成真空的玻璃罩。

    齐啸云站在旁边,看看这个,看看那个。他的目光在两张脸之间往返了至少五个来回,每一次往返,他脑海里的疑团就清晰一分。他认识莹莹的脸十多年,从她七岁起就认识,他熟悉她每一个表情变化的方式。但此刻站在对面展位前的那个女孩,虽然没有做出任何莹莹惯常的表情,脸却跟莹莹一模一样的结构、一模一样的五官。即使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波澜不惊,那张脸依然出卖了她。

    他终于开口,声音尽力平稳,却藏不住字缝里渗出来的震惊:“莹莹,这位小姐……跟你长得真像。”

    莹莹没有回答。她蹲下身,一片一片地捡起地上的碎瓷片,动作很慢,像在完成一个必须完成的仪式。阿贝见状,弯腰想要帮忙,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——她不知道该不该碰这个人。那种感觉太奇怪了:你想靠近一个人,不是因为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,而是因为她的脸告诉你,你们分开了很久。

    莹莹把碎瓷片包在手帕里,站起来,轻声说:“这不是像的问题。你我都清楚,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相像。”

    阿贝不知道怎么回答。她想起养母的话——“别让人知道你是谁。”可站在她面前的人什么都没问,就已经知道了。或者说,不需要问。脸就是答案。

    齐啸云的目光在两个女孩之间最后转了一圈,忽然收住。他没有再追问,只是退后一步,把空间让给她们。他不是不震惊——他心里翻涌的震惊不亚于任何人——但他不是凭借震惊行事的人。齐家能在沪上立足三代,靠的是在任何时候都能先退一步,看清全局,再迈出该迈的步子。此刻的局面不适合插嘴,只适合等待。

    莹莹从手包里取出一张名片,放在阿贝的展台上。名片很素净,只印了名字、住址和一个电话号码。“我叫莫晓莹莹。这是我家的住址。如果方便的话,展览结束后,我们谈谈。”

    她顿了顿,又加了一句:“我母亲会想见你。”

    阿贝低头看那张名片,目光停在“莫”字上。那个姓氏像一枚小小的钩子,一下子钩住了她心里最深最隐秘的东西。她的本名也姓莫。但她不能在这里说,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掏出那半块玉佩。她只是轻轻点了点头,把名片收进了贴身的口袋里。

    “我叫阿贝。”她说,然后忽然觉得只说“阿贝”不够,又补了一句,“我是锦霞庄的学徒。这幅绣品是我绣的。”这句话很不搭,介绍完了名字突然跳到职业,但在她看来,这才是最重要的部分——在你还不确定自己是谁的时候,先说你做了什么。

    莹莹看着她,嘴角浮起一点笑意,那笑意淡得几乎没有痕迹,像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挤出来的。“你绣得真好。那片雾——像活的一样。”

    这是今天第二个说那片雾像活的人。第一个是宋先生,第二个是这张跟她一模一样的脸。阿贝忽然觉得鼻子酸了一下,眼眶有点热。她想说谢谢,但张了张嘴,只发出了一个含糊的喉音。

    齐啸云终于开口了。他向前迈了一步,站在莹莹身边,微微欠身,对着阿贝行了一个客气而郑重的礼:“阿贝小姐,我是齐啸云。”他停顿了极短的一瞬,像是在掂量接下来的话该不该说,“希望很快能再见到你。”

    他说这话的时候看了莹莹一眼,又看了阿贝一眼,目光里有一层不易察觉的深意——他在看这两张脸的差异。莹莹是温婉的、精致的,像一件被精心养护的瓷器。阿贝不是,阿贝像一把刚淬过火的刀,还没开刃,但胚子是好的。

    他的目光在阿贝脸上多停了一秒,然后收回。

    莹莹挽上齐啸云的手臂,转身离开。走出几步后,她回头看了一眼。阿贝还站在原处,穿着那件墨绿色旗袍,一只手按在胸口的位置,像是在按着什么东西不让它跳出来。

    两个女孩的目光在人群的缝隙中对上了最后一次。然后人群合拢,彼此的面孔被参观者的背影吞没。

    回到展台后面,阿贝摸出贴身口袋里那半块玉佩,攥在手心里。玉佩被她的体温捂得滚烫,上面的纹路她闭着眼睛都能描出来。她摩挲着玉佩的断口,忽然想起养父说过的话——“你怀里揣的是半块。世上还有另外半块。等两块碰到一起的时候,你就知道你是谁了。”

    她当时不信。她觉得两块石头碰到一起能怎么样,又不发光的。现在她有点信了。

    展厅另一头,莹莹走到休息区坐下,才发现自己的手在发抖。齐啸云递过来一杯热水,她接过来,没喝,只是捧着。水面在杯子里轻微晃动,晃出一圈一圈细密的波纹,像那片绣品上的河。

    “你还好吗?”齐啸云问。

    “不好。”莹莹说,“我看见我自己了。但我自己不认识我。”

    齐啸云沉默片刻,在她身旁坐下来。“她不认识你,是因为她不知道有你这张脸。可你知道你有这张脸,为什么也不认识她?”

    莹莹抬头看他。齐啸云的表情很平静,但他的问题很锋利——他是在提醒她,如果你能认出她的脸,说明你心里早就知道,你有一个姐妹。

    “我该告诉母亲吗?”她问。

    “先不用。”齐啸云说,“等我查一查。锦霞庄的阿贝——这个名字背后一定有东西。你把手帕里的碎瓷片给我一片,我让人去查她的来历。”

    莹莹把手帕打开,挑了一片碎瓷放在他手心。齐啸云握住那片碎瓷,也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。他的掌心很宽厚,很暖。

    “如果是真的呢?”莹莹低声说,“如果她真的是……我该跟她说什么?说对不起?说我们家把她弄丢了二十年,现在终于找到了,欢迎回家?说这些话就能把二十年的空填上吗?”

    “填不上。但填不上也要填。填一点是一点。”

    莹莹低下头,看着手帕里剩下的碎瓷片。她把它们倒进垃圾桶,一片一片,叮叮当当,像在埋葬一样很旧很脆的东西。瓷片落进桶底的声音,她回去之后很久还记得——像一枚小锤,敲在某个她从未注意过的、空心的位置上。

    展厅正中的水晶吊灯依然璀璨,参观者依然川流不息。第17号展位的《水乡晨雾》前围满了人,有人惊叹雾的层次,有人询问价格,有人在留言簿上写下“江南神品”四个字。阿贝机械地应对着每一个来搭话的人,嘴角挂着训练有素的笑容,右手却一直揣在口袋里,攥着那半块玉佩,攥到指节发白。

    她知道,从今天起,她来沪上的目的不再只是给养父挣医药费了。这座城市给了她一张一模一样的脸,她要搞明白这张脸从哪里来,到哪里去,中间空缺的部分,埋着多少人多少年多少说不出口的话。

    窗外,外滩的钟楼敲响了十一下。太阳升到了穹顶正上方,光线穿过水晶吊灯的棱角,被拆解成无数条细小的彩虹,洒在展厅每一个人的头顶。阿贝摊开另一只手掌,让一小片虹光落在手心,然后五指缓缓合拢,像是把什么东西从此抓住了。

    (本章完)穿越小说 www.kk169.l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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