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:沪上惊变,骨肉离散(1-400章 第0694章 阁楼上的两枚玉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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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穿越小说 www.kk169.la)    贝贝在绣坊的阁楼上已经坐了整整一个时辰。

    窗外的天色从深蓝褪成墨黑,弄堂里的路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,黄晕晕的光透过梧桐树的枯枝,在阁楼的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影子。她手里攥着那半枚玉佩,指腹摩挲着玉佩边缘的缺口——那缺口参差不齐,像是被什么钝器硬生生磕断的。养母说,在码头捡到她的时候,这半枚玉佩就塞在她的襁褓里,用一根红绳系着,贴着她胸口最暖和的地方。红绳后来断了,她换过三回,但玉佩从来没离过身。

    今天在博览会上,她看见了另外半枚。

    那个穿藕荷色旗袍的姑娘,站在她的绣品前,脸色白得像宣纸。那姑娘脖子上也挂着半枚玉佩,和她这枚一样是和田白玉,一样刻着云纹,一样在边缘处有一个参差不齐的断口。唯一不同的是,那姑娘的玉佩是从右往左断的,她的是从左往右断的。两块玉佩并在一起的瞬间,云纹的走势严丝合缝地对接上了,断口处竟然没有一丝缝隙,像是从来没有分开过。

    贝贝把玉佩翻过来。背面刻着一个字——“莹”。她认得这个字,养父教过她。养父说,你襁褓里的玉佩上刻着这个字,大概是你亲生父母给你取的名字。但她从来没用过这个名字,因为养母说,大户人家的孩子流落到渔村,指不定是遭了什么难,用本名太危险。

    所以她一直是阿贝。江南水乡的阿,贝壳的贝。养父说这名字吉利,贝壳虽小,但硬气,浪打不碎,潮水冲不走。

    可现在,那个叫“莹莹”的姑娘出现了。她长得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——不是神似,是形似。那双眼睛的形状,鼻梁的弧度,甚至笑起来时嘴角微微上扬的角度,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。唯一的区别是气质:莹莹像一株养在温室里的兰花,温婉、精致、进退有度;她像一棵长在河滩上的芦苇,倔强、散漫、不服管束。

    敲门声响起,很轻,三下,像是怕惊扰了什么。

    “阿贝姑娘,是我。”门外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,是齐啸云。

    贝贝把玉佩塞回衣襟里,站起来开了门。齐啸云站在门外,手里提着一盏马灯,昏黄的灯光把他的脸照得半明半暗。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长衫,领口扣得一丝不苟,和博览会上那个西装革履的青年才俊判若两人。但他看她的眼神没变——那种审视的、探究的、带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情绪的眼神,从今天在展会上第一次见面就没变过。不是恶意,但比恶意更让人不安,因为那眼神里有太多她读不懂的东西,像养父那本被水泡过的县志,字迹洇成一团,怎么拼都拼不出完整的句子。

    “齐先生。”她让开身,让他进来,但门没有关,留了半扇敞着。养母教过她,姑娘家在阁楼上见男客,门不能关,这是规矩。她虽然从小被骂“不像个姑娘家”,但该守的规矩她都守。

    齐啸云进了阁楼,把马灯放在桌上,目光扫过这间逼仄的小屋。墙角堆着绣架和丝线,床头摞着几本旧书,窗台上养着一盆文竹,除此之外再无长物。他的目光在文竹上停了一下——那花盆是用一个破了边的搪瓷碗改的,碗壁上还印着褪了色的“为人民服务”几个字。这个细节让他心里动了一下,说不清为什么。莹莹的房间里也有绿植,是景德镇的白瓷花盆,养着名贵的兰草。

    “莹莹想见你。”他开门见山,但语气里带着一丝犹豫,“她一个人在家哭了一天。她说,想见见姐姐。”

    贝贝的手指在袖口上搓了一圈。姐姐。这两个字让她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。她有妹妹了。这个念头在脑子里转了整整一个下午,还是觉得不真实,像在做梦,像养父喝醉了酒讲的那些江湖故事,听着热闹,醒来全是空的。

    “齐先生,有些话我得先问清楚。”她在绣凳上坐下,示意齐啸云坐对面那把唯一完整的椅子上。齐啸云坐下来,椅子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吱嘎声。他不自在地调整了一下坐姿,显然不太习惯坐这种摇摇晃晃的破椅子。

    “你问。”

    “我——那个莹莹姑娘的玉佩,背面刻着什么字?”她的声音很稳,但攥着袖口的手指已经捏得发白了。

    齐啸云沉默了一息,然后回答:“‘贝’。”

    贝贝的心猛地跳了一下,心脏在胸腔里撞得生疼。原来不是她一个人用另一个人的名字活着。她的玉佩上刻着莹莹的名字,莹莹的玉佩上刻着她的名字。就好像当年刻玉的人刻意要将两个名字交错开来,让姐姐带着妹妹的名字,妹妹带着姐姐的名字,彼此成为对方的另一半。这样她们长大以后万一走散了,只要看见对方的名字,就知道还有一个人在世上的某个角落活着,等着她去找到她。

    “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?”贝贝的声音终于有些抖了,不是怕,是一种被压了太久终于快要压不住的茫然,“我养母在码头捡到我,襁褓里只有半块玉佩和一封信。信是用毛笔写的,被雨淋过,字迹看不清了,只能认出‘望善’两个字。她找了码头上所有人问,没有人知道我是谁家的孩子。他们都说,那天码头上挤满了逃难的人,从沪上开来的船一靠岸,下来几百号人,有人丢孩子,有人丢行李,乱得像一锅粥。我养母以为我是被人贩子丢下的,就抱回了家。”

    齐啸云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,放在桌上。那是一张泛黄的旧照片,照片上是一幢中西合璧的大宅子——青砖灰瓦,飞檐翘角,门前蹲着两只石狮子。宅子的匾额上写着两个字:“莫府”。“莫家在沪上的宅子,二十年前被查封了。莫隆——就是令尊——当时是沪上商会的会长,被政敌赵坤诬陷通敌,军警上门抄家。令堂林氏带着两个刚满周岁的女儿,被赶到贫民窟里。其中一个女儿,就是你。”他顿了一下,“你的乳娘趁乱抱走了你,后来回来说,孩子在路上夭折了。令堂不信,但找不到人,就信了。”

    贝贝低头看着那张照片,手指从匾额上的“莫”字上划过。她的嘴唇动了一下,像是想叫一个从没叫过的称呼,但那个字的形状太陌生了,陌生到她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。

    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了。进来的不是莹莹,是一个身形佝偻的老妇人。她穿着粗布棉袄,头发花白,脸上的皱纹深得能夹住一粒米,她的步履蹒跚,拄着一根竹杖,进门的时候差点被门槛绊倒,齐啸云眼疾手快地扶住了她。贝贝不认识她,但齐啸云认识——这是当年莫家的乳娘,姓周,府里人都叫她周妈。二十年前就是她抱着贝贝从莫家逃出去的。

    “周妈。”齐啸云扶她在椅子上坐下,声音很轻,带着一种哄小孩似的耐心,“您怎么来了?”

    周妈没有看他。她那双浑浊的老眼直直地盯着贝贝,盯着她的脸,盯着她衣襟里露出半截的红绳。然后她的嘴唇开始抖,手也开始抖,整个人像一片被风吹着的枯叶,怎么也停不下来。

    “囡囡。”她开口了,声音又细又哑,像是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了,“你是大囡囡。”

    贝贝愣住了。这两个字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的,穿过二十年的时光,落进她耳朵里的时候已经轻得只剩一口气了。但她听懂了。在江南渔村,老人们管最疼爱的孩子叫“囡囡”。不是名字,是心肝,是肉,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宝贝。她小时候邻居阿婆就是这样叫自己孙女的,她站在门口听了好几回,每一回都听到阿婆叫完“囡囡”之后,那个小女孩就像蝴蝶一样扑进阿婆怀里。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直站在门口听,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听完之后跑到河边蹲了很久,久到养母出来找她,说你这孩子怎么蹲在这儿,河风凉,快回家。

    现在终于有人叫她囡囡了。她不知道怎么回应,只能愣在那里,像一根被潮水冲到沙滩上的木头,动不了,也出不了声。

    “造孽啊。”周妈用袖子擦了擦眼睛,袖口那块布已经磨得起毛了,不知道这样擦过多少次了,“二十年前的事,我这个老婆子憋了二十年,今晚再不说,怕是要带到棺材里去了。”

    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,是沪上最冷的冬天。周妈记得很清楚,那天下午,一个穿军装的人找到了她住的小屋。那人腰间别着枪,说话的时候一直在笑,但那笑比冬天的刀子还冷。他说,你是莫家的乳娘吧?你男人在码头扛活,你儿子在城隍庙读私塾,你婆婆住在闸北。他把这些话说得一字不差,然后靠在门框上,不紧不慢地剥了一颗花生,把花生仁扔进嘴里嚼了,才慢悠悠地接上下一句——“赵处长说了,你把孩子抱走,你全家平安;你不抱,明天码头上多一具尸首,城隍庙后头也埋一个。”

    “赵坤。是赵坤的人。”齐啸云的声音压得很低,但贝贝听得出来,那低沉底下压着的东西是恨意。她听得出这种声音——她的养父莫老憨每次提到黄老虎抢鱼的时候,也是这个声音。

    周妈说她当时怕极了。她男人在码头干苦力,儿子才七岁,婆婆瘫痪在床。她一个给人家奶孩子的老妈子,拿什么跟当兵的斗?她答应了。但她也留了个心眼——她把两个孩子抱在手里,想了很久。她见过太多大户人家的孩子,双胞胎总是长得一模一样,将来认错的机会太大了。她不能让人永远分不清她们。于是她摘下其中一个孩子脖子上的玉佩,换到另一个孩子脖子上,又把另一个孩子的玉佩换过来。她把姐姐的名字挂在妹妹胸口,妹妹的名字挂在姐姐胸口。她想的是,将来万一有一天,两个孩子能活下来,能再见面,她们只要看到对方玉佩上的字,就能知道对方是谁。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只抱走一个?”齐啸云问。

    周妈沉默了好一阵子。外面的风把窗棂吹得嗡嗡响。她的手指在竹杖上来回摩挲,那根竹杖已经被她的手磨得油光水滑,关节处包了一层铜皮,铜皮上也磨出了凹痕,正好是她大拇指的形状。“那个当兵的说了,留一个在林氏身边。要是全抱走了,林氏会发疯,发了疯就会闹,闹大了对赵坤不利。留一个,她就还有根绳子拴着,再苦再难也会活下去。”

    贝贝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。不是那种嚎啕大哭,也不是那种隐忍的流泪,而是一滴一滴地往下淌,安安静静的,像是攒了二十年的雨水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。她想起今天在博览会上,莹莹站在她的绣品前,隔着三层丝绒绳子,隔着攒动的人头,隔着二十年的骨肉离散,那双和她一模一样的眼睛里倒映着她的脸。莹莹的表情从震惊变成不可置信,从不可置信变成某种被压抑了很久的渴望——那种渴望不是对财富的贪婪,不是对地位的不甘,是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的想念,是一棵被劈成两半的树重新闻到对方根系味道时的颤栗。她们从来没有见过面,但在她们还没有学会叫“娘”的年纪,她们就已经被分开了。

    现在她知道了。她的亲爹没有死,她的妹妹还活着,她不是被爹娘丢弃的孩子。那些在水乡被同龄孩子追着骂“野孩子”的下午,那些在被窝里数星星的夜晚,那些对着河面发呆、想象亲娘长什么样的黄昏——所有的委屈,所有的困惑,所有不敢说出口的想念,在这一刻全都有了答案。

    “周妈,”贝贝开口了,声音沙哑,但语气比刚才稳了,“我爹——莫隆——他还在不在?”

    周妈抬起头,老眼里的泪水终于滚了出来。她等这句话等了二十年,从抱着孩子逃出莫家那天就在等。她原以为这辈子都听不到了,没想到还能活着听到大囡囡叫她一声周妈。

    “在。他还活着。当年被判了枪决,行刑前一天晚上,莫隆的几个老部下把看守灌醉了,用一具乞丐的尸体换了他出来。他后来去了南方,隐姓埋名,一直在找二囡囡。”周妈说着,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,布包裹了里三层外三层,最里面是一封信,信纸已经泛黄发脆,折叠处的纤维都快断了,“这是他去年托人带回来的信,让我转交给二囡囡。我不知道二囡囡在哪,就一直在等。等了快二十年,终于等到你了。”

    贝贝接过信,手指触到那张薄薄的纸时,感到一阵微弱的温度。不是信纸本身的热度,而是二十年前写下这些字时那个人掌心的余温。她展开信,字迹苍劲有力,每一笔都像是刻在石头上的。

    “吾儿亲启:父不知你现在何处,不知你姓甚名谁,不知你嫁人与否,不知你过得好不好。父只知道,你和你姐姐一人带着半枚玉佩,玉佩背面刻着彼此的名字。父等不到见你的那天了,只求你一件事——不要恨你娘。她为了你和你姐,在贫民窟里给人洗衣裳,一双手烂得不像样子。你爹这辈子最骄傲的事,不是做过商会会长,不是赚过多少银子,是在那年的雪夜里,你和你姐一起抓着爹的手指,同时笑了。父字。”

    贝贝把信贴在胸口,感觉到心脏在信纸下面一下一下地撞,像一只被关了太久终于挣脱了笼子的鸟。她忽然想起养父的腿。莫老憨——那个打鱼的老头——不是她的亲生父亲,却给了她一个爹能给的一切。他为了护着村里渔民的渔产,被黄老虎的人打断了腿,现在还躺在渔村的土炕上,下不了地。她离开村子的时候,养母塞给她两块银元和半袋红薯干,说“在外面混不下去就回来”。养父躺在床上不能动,只是看着她,什么也没说。但她走到门口的时候,听见养父在身后闷闷地咳了一声,她回头,看见他别过脸去抹了一把脸,手掌在脸上蹭了又蹭,蹭完了才朝她摆摆手,说:“去吧,爹没事。”那是她这辈子唯一一次看见养父哭。

    她有两个父亲。一个给了她骨血,给了她半枚玉佩和刻在玉佩上的名字;一个给了她米粥,给了她渔船上吱嘎作响的童年和一双会划桨也会绣花的粗糙手掌。两个父亲都不在她身边了。一个是命运夺走的,一个是她自己离开的。她把那封信折好,和玉佩一起塞进衣襟,贴着心口的地方。两枚玉佩,一枚刻着“莹”,一枚刻着“贝”,一个向左断,一个向右断,合在一起,就是两个名字同时被擦亮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莹莹在哪?”贝贝问。

    齐啸云站起来,吹灭了桌上的马灯。黑暗中,他的声音温和而坚定,像是从很深很深的山谷里传来的回响,每一个字都在石壁上碰撞了好几遍才落进她耳朵里:“她在楼下。她不敢上来。她说——怕姐姐不认她。”

    贝贝没有回答。她推开阁楼的窗户,冷风呼地灌进来,吹得她额前的碎发往后飞。她探出身子往下看,昏暗的路灯下站着一个穿藕荷色旗袍的姑娘。那姑娘仰着头,正朝这扇窗户望过来,两张一模一样的脸隔着一层楼的距离在冷风中遥遥相望。贝贝看见莹莹的眼睛肿着,鼻头红红的,手里攥着一个东西——是另外半枚玉佩。

    “你上来。”贝贝说,声音不大,但在安静的弄堂里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,“外面冷。”

    莹莹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那笑容在路灯的黄晕里绽开,带着泪,带着怯,带着二十年攒下来的所有说不出口的话,像一个终于找到了回家路的胆怯孩子,站在门口不敢敲门,但门已经从里面为她打开了。穿越小说 www.kk169.l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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